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以下简称qc活动)水平,按照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现就开展2019年青岛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评选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评选优秀qc活动小组、成果;
2.选拔推荐优秀qc活动小组、成果参加省qc活动经验交流会。
二、优秀qc活动小组评选、推荐条件
1.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能耗为宗旨,以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
2.注重全员参与,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果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应用前景;
3.申报的成果应是2018年以来取得并已获得本企业优秀qc活动小组的成果,成果要侧重于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主体的“现场型”,突出“小、实、活、新”的特点。在工具应用效果、四新技术、绿色施工、节能减排、质量技术等方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qc小组成果。
三、优秀qc活动小组评选、推荐程序
1.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注册地为本区(市)企业的qc活动成果进行初评,拟定推荐名单。注册地为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企业及外地入青企业直接上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地入青企业只申报在青岛市内的项目)。
2.企业提交的qc活动成果,根据申报成果的选题、实施、效果等内容,参加全市qc活动经验评选活动。
3.评审专家组将对企业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根据成果的创新情况、成效和应用前景等,确定一、二、三等奖,并推选参加省qc活动经验交流会的成果。
四、其他事项
1.企业上报的qc成果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数量不得高于《各区、市及企业申报qc成果分配表》(详见附件1)。
2.各企业应于3月12日前将《建筑业优秀qc小组成果推荐表》(详见附件2)和参加评审的成果书面材料(10份,编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word电子版一并上报,单个材料电子版不得超过20mb)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及外地入青企业直接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区(市)企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市)企业上报的成果进行初评,3月15日前将《2019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荐名单》(详见附件4)及书面材料和电子版资料一并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qc活动工作,认真组织成果材料。评审结果将与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挂钩。
附件:1.各区(市)及企业申报qc成果分配表
2. 建筑业优秀qc小组成果推荐表
3. 活动成果编制格式及要求
4. 2019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荐名单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4日
(联系人:吴振华;联系电话:0532-85066918 ;联系地址:青岛市澳门路121号204房间)